結婚的婚,婚姻的婚,注意這個主角“婚”字,不過就是女字加一個昏字。如此看來,
女人是昏了頭才一頭撞進婚姻裡去的。仔細想想,是不是這麼一回事? 杜拉斯不也說過那句著名的話:男人,除非女人很愛他,否則,很難忍受。婚姻也需“難得糊塗” 。 我是越來越深有同感了。大作家說得沒錯,男人真是泥做的玩意兒,粗糙渾濁。 如果沒有一點曾經積累的愛,真的是讓人越來越厭倦,難以忍受。 看看我身邊這個男人,下班一回家就到處搜尋遙控器看電視, 然後把自己像屍體一樣長長地擺在沙發上,只有眼睛間或轉一下, 表示自己是個活物。人家硬是能把那些播過無數次的武打電視劇不厭其煩 地播一遍看一遍。要不就是軍旅題材電視劇,一邊看一邊回憶自己當年的英雄生涯。 實在忍無可忍,我數落他:幾歲了,先生?還以為自己小啊? 這麼長時間了,我怎麼才發現這個男人有這麼多發現不完的壞毛病! 還胸無大志,整天機械地上完了班就知道守著電視看那些無聊透頂的肥皂劇。 把當初花了幾千塊錢買來的專業書冷落到書架上,權當是展品。 我終于明白了一個優秀端莊的女子是怎麼變成嘮叨的管家婆,全都是給這些男人逼的。 我再一次忍無可忍地指責他,不講衛生,不看書,不文雅,越來越粗俗不堪。 人家竟然不服,奮起反駁。就這樣, 雞毛蒜皮引發的家庭大戰爆發了,瑣碎的小事“成功”地升級到事關人格道德的大事, 鬧到越來越難以收拾的地步。 真的,真的無數次就想索性離了算了,眼不見為淨!但若是再找一個,就一定比他好, 再沒有這些毛病?天下烏鴉一般黑,難道天下的男人能例外?難啊。我再不能發昏了, 一次已足夠。 回頭再來看看他,這才發現其實他也有許多的優點呀!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花心, 每天基本準時回家,做飯洗衣樣樣能來。最重要,他對我,幾年如一日的好。 雖然讓我起膩,但深知這樣對我好的男人,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找一個的。 這樣一想,怎麼又覺得這個男人不錯。只是相處得久了,不免自覺不自覺地拿了放大鏡看他, 把缺點放大了。 既然當初是因為昏了頭才結婚的,那麼想保持婚姻,絕不能太清醒,得繼續一如婚前, 只看著他那些優點,忽略缺點,才能快快樂樂地把日子一如既往地過下去。 人無完人,金無足赤。在于你用什麼眼光和態度去看。 有些事情,無關原則的小事,關系各人喜好習慣的事,也許不對你的胃口。 但婚姻畢竟是兩個人的,不是你一個人的。 適當的時候,你要學會糊塗,當沒看見當不知道,那豈不省心省力,豈不天天快 樂?